胡正荣:全媒体传播体系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12-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浙江宣传”公号虽然上线时间不长,但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已经创造了非常好的成绩。从发布内容的丰富性、多样性,以及话语体系的风格上来看,已经形成了“浙江宣传”典型的话语风格,在短期内汇聚了大量的用户和流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们今天通过对“浙江宣传”等一批公号的案例分析,需要探讨的是在未来的发展之中,如何更好地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全媒体传播体系如何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或许可以通过媒体加快融合和深度融合来得到解决。

  通过梳理媒体融合及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历史,可以看到一条明显的逻辑主线。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8年间,媒体融合取得了很大成绩。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县级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文件的出台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背景的考量,中国政治治理模式在春秋战国时期是分封而治的,从秦代以后,就形成了中央权力的治理结构。“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制成为两千多年中国政治治理模式的一个基本格局。由此可见,县域治理实际上是国家治理最基本的一个基石。所以我们提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际上是由政治治理模式决定的。2014年出台了1.0版本媒体融合启动性的文件之后,四年后发布的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意见,有着重要的政治治理的考量。在中国语境下,媒体融合始终要站在国家治理的高度进行理解和把握。

  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更加明确地强调了媒体融合与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媒体融合发展不仅仅是新闻单位的事,要把我们掌握的社会思想文化公共资源、社会治理大数据、政策制定权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综合优势。”真正的媒体融合,绝对不仅仅是一个新闻单位的事,也不简单是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的事,需要通过媒体融合,形成主流思想舆论的综合优势。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将成为《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可以清晰地看到,提出来的任务更加紧迫,时间上要加快、空间上要纵深,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分别强调了县级融媒体中心、全媒体传播工程、媒体深度融合和新型主流媒体这四个关键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所谓的综合治理体系治理的对象就是网络的平台,平台的意义已经显得非常重要,全媒体传播体系和基于网络平台的网络生态体系建设成为下一个5年的重点。

  通过梳理从2014年到现在推动媒体融合、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政策背后的逻辑,以及政策与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就可以发现一个与互联网发展同向而行的基本规律。媒体融合在中国实际上是经历着1.0阶段、2.0阶段和3.0阶段。融合的1.0阶段就是典型的以产品为导向,到目前为止,国内大多数主流媒体的媒体融合还是以产品为导向,如建一个中央厨房,打造众多的多媒体产品,并在众多的发布矩阵上进行发布,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浙江宣传”也还是在产品段的一个重要创新。但只有进入到2.0媒体融合阶段,有了自主可控的自有平台后,所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才有意义。最后就是3.0阶段的智能生态系统,这要基于良好的网络生态和网络治理体系,它的治理对象在哪?它的治理架构是什么?这个在3.0阶段是尤为重要的。所以当我们强调要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就要从内容、技术、管理三个层面发力,并且要有新闻、政务、服务、商务四大体系资源作为支撑,进而构建中国特色的全媒体传播体系,真正融入到其背后的政治逻辑当中。结合“浙江宣传”的案例,全媒体传播体系在新征程上再创新的关键在于:一方面是要建设和立足于自主可控的全媒体自主平台,这日益成为关系到国家安全以及网络平台安全的关键点;另一方面是依靠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本文根据“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浙大论坛:从“浙江宣传”看全媒体传播创新学者发言整理,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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