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⑬】

田坤:学深悟透党的纪律规范

2024-06-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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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我院青年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开办“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笔谈”专栏,邀请院“青年讲师团”成员和青年学者代表,结合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带动全院青年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办好中国社会科学院提供坚强保障。

 

 

  田坤,男,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党建党史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英才”、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拔尖人才”等称号。

 

  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只有学深悟透党的纪律规范,才能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深刻把握条文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法理。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作为党内法规,《条例》用词精准、行文洗练、高度概括。要想准确把握具体条文的含义,仅仅靠读《条例》原文是不够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是我们准确理解具体规定的“金钥匙”。比如,我们研读2023年版《条例》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修订内容,就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唯有如此,才能准确把握《条例》如此修订的政治考量、现实背景和实践价值。再如,只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党的自我革命、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论述,才能理解为什么2023年版《条例》在总则部分新增加了相关内容,才能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各个环节贯彻好这些总体要求。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学习党纪规范。《条例》的每一条规定背后都有丰富的案例支撑。比如,2023年版《条例》新增“政治骗子”相关条款,把“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充当政治骗子”规定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就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政治骗子”问题不是个案,此类行为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有必要予以特别规定。我们学习《条例》,要先把《条例》读厚,再把《条例》读薄。每一条都配之以相应的案例,就是把《条例》读厚。把抽象的规定和具体的案例结合起来,把规范的条文转变为生动的“故事”,有助于我们真正把握条文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等都刊登了大量违纪问题案例,可以作为我们学习《条例》的参考。

  三是比照历次《条例》修订内容,准确把握《条例》发展脉络。从历史纵深的角度学习《条例》,有助于我们更精准地理解条文含义,更清晰地预判《条例》的发展方向。把1997年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2003年版、2015年版、2018年版、2023年版《条例》放到一起比较着学习,过去近30年党的纪律建设发展的伟大历程就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通过不同版本《条例》的比较,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修改、新增条文的含义。比如,只有对不同版本的《条例》进行比较学习,我们才能了解,“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已由“违反群众纪律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已由“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通过这样的比较学习,我们才能深化对相关行为性质的理解。

关键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科青年说;党纪学习教育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曾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