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高校战略联盟何以长效共建

2024-05-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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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明确提出,共建国家还充分发挥“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示范带动作用,深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国内相关高校在“一带一路”倡议驱动下,牵头联合海内外高校成立的国际教育交流合作的组织集群。自2015年以来,该集群已组建了60多个高校战略联盟,覆盖教育学、经济学、工学、农学等学科以及航天、水利、环境、食品等领域。“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是我国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应当在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民心相通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当前联盟在共建过程中仍面临文化与价值观差异、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教育合作成效不显著等实践困境,因而需要多方协同推动联盟长效共建。

  基于教育共同利益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教育领域虽不能立即凸显基础设施建设等显而易见的项目合作成果,但教育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却有着独特的优势,具备“一带一路”倡议传播进头脑的深度和代际传承管长远的广度。“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以契约方式确立了彼此认同的行为规范与制度。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具有丰富多元的文化与价值观,联盟只有超越地域、民族、肤色等差别,以教育共同利益为交汇点,凝聚不同文明的价值共识和文化认同,才能实现资源同享、知识互补、责任共担,从根本上推动联盟持续发展。

  与已有的跨国高校战略联盟如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大学联盟、欧洲大学联盟等多国协商共建的区域性联盟不同,“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特点是,由中国一国主要倡导和发起,带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高校共同推动高等教育发展并共享合作成果。当前,我国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在全球教育领域还未得到充分延展。只有在共建国家中形成共同的价值观,才能实现“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长久有效发展。一方面,需要各联盟倡导者和实践者全面客观了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共同价值观,在与我国倡导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比较中厘清彼此异同,深度探究由中国引领、突破西方话语链条、适合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使全人类共同价值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中的接受程度实现从理解到认同、从接受到融入,在思想精神上对教育共同利益形成根本支撑。另一方面,要在双边层面上与多国发展战略中的相关教育政策实现对接,如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土库曼斯坦“复兴丝绸之路”战略、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印度尼西亚“全球海洋支点”构想、越南“两廊一圈”战略、南非“经济重建和复苏计划”、埃及苏伊士运河走廊开发计划等。最终使参与联盟的各国高校笃定选择,与我国高校在校际交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沟通、政策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持续开展合作,充分整合优质资源,增进相互间的理解与友谊,推动形成稳定持久的共同价值。

  增强协作意愿提升联盟可持续发展动力

  “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的兴起是国家战略驱动和高校协作意愿相结合的结果。然而,许多联盟普遍存在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的现象,未能实现“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培养与合作办学,扩大联盟高校之间留学生规模,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交流活动,建构智库合作平台,搭建学术资源共享平台,加强联盟高校间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等诸多目标,有相当比例的联盟趋于沉寂。美国组织学家巴纳德的研究表明,对于一个组织来说,维持较高水平的协作意愿是其成功的保证和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对于组织成员为何甘愿克制自己的个性与其他成员合作,巴纳德给出了著名的解释公式:诱因≥贡献,即组织给予成员的回报要与其作出的贡献或牺牲相匹配。

  提升联盟可持续发展动力,需要完善联盟运行的体制机制,增强联盟各高校的协作意愿。一是发起高校主导赋能。我国联盟发起高校可以深入研究合作对象国的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状况,结合各国教育发展战略精准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联盟发起高校可以挖掘共同面临的前瞻性与现实性问题,寻求共同的利益契合点,不断协调和弥合各成员间的需求差异,发挥联盟的协同力量,推动高质量教育活动的开展。二是激励机制持续赋能。联盟各高校应当建立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赋予联盟持续发展动能,更好发挥联盟理事会和管理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在联盟的运行过程中保证投入较多资源的高校得到相应的中长期教育效益回报,激励各成员高校积极参与联盟合作,为联盟内部开展教育交流合作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精准对接分类赋能。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等多边综合性联盟,可加强跨国项目合作,同时丰富教育交流活动的多样性,将“一带一路”作为常设主题,举办系列高端学术论坛;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中巴经济走廊大学联盟等双边型联盟,应寻求双边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的有效对接,促进跨国教育资源的分享和交流,在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指引下实现深度交流合作;“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一带一路”医学人才培养联盟等行业化联盟,可增强集群优势,在大学—政府—企业合作上加强榫卯对接,共同开发课程、教材,为学生提供更具国际竞争力的教育内容,提高交流合作的契合度。

  加强沟通交流完善联盟信息共享机制

  共同价值观和协作意愿的达成需要通过良好的信息沟通来实现。“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在成立初期会根据联盟章程、行动计划等共同组建联盟的组织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维持联盟内部系统的沟通联动。但在实际运行中,各联盟尚缺乏持久稳固的沟通交流机制来维系联盟运行,各联盟秘书处虽大都设立在我国的联盟发起高校,但由于缺少专业人员管理,存在网络信息平台运行不畅、联盟信息发布滞后等问题。

  我国联盟发起高校应当努力推动联盟各成员拥有正式、直接、明确、简洁的信息交流渠道。一是强化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常设的独立运作机构,设立专职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高效的管理人员,促进高校之间的人员流动,推动理事会议、联盟大会、联盟论坛、文明对话等交流研讨常态化,提高联盟的独立运行能力和联结各高校的能力。二是搭建联盟对外宣传平台。面向政府和社会主动公开联盟合作相关成果,发挥联盟教育交流合作的特色品牌效应和品牌引领作用,努力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领域和相关行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品牌。三是加强多语种网络平台建设。联盟网站日常除了发布“联盟成果”“联盟动态”“联盟风采”之外,还应着重宣传“政策环境”“丝绸之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与“一带一路”相关的信息,积极发掘并讲述“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寻求合作并获得双赢的生动故事,通过有活力的平台阵地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四是建立联盟信息传播监测体系。要在加强信息传播的同时,明确联盟在国际教育传播格局中的地位和态势。可以围绕“国际组织、政府官员、学界研究、教育教学、外媒报道、民众认同”六个方面,研究国际对联盟的正向、负向评价比例,建立以中国教育的认同度、中国形象的好感度、正面传播度,以及联盟的知名度、满意度、美誉度等为指标的联盟信息传播监测体系。通过联盟共建,有效提高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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