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发布“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2022—2023)”

2024-06-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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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刘越 通讯员 何里程 赵紫涵)6月11日,“中国式现代化与地方政府发展论坛”在南开大学举行。会议由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研究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主办。会上发布了“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2022-2023)”和《中国地方政府能力报告(2022-2023)》。该成果由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秘书长、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翟磊主持。

  政府能力,关系全局。“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着眼于“发展”视角,聚焦城市政府展开评价,自2015年启动编写工作以来,已形成了由6个核心维度、14个二级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连续开展了8年评价工作,历年评价城市总数达422个,累计获取客观数据9700余条,累计收集问卷43446份,有效问卷35086份。本次发布的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2022—2023)共评估样本城市50个,上海、深圳等城市在主观绩效评价中表现突出,合肥、深圳等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居前,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总体呈现东部地区高、西部地区低的特点,且发展具有突出的不均衡特征。

不同地区地方政府发展能力一级指标均值

  从一级指标“核心发展能力”来看,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科学履职能力总体较强,而学习创新与资源利用能力则相对偏弱。

  基于城市人口规模划分,城市政府综合发展能力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为:超大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中等及小城市。总体上,地方政府发展能力与城市人口规模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但特大城市由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地方政府仍需持续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

不同人口规模城市政府发展能力对比雷达图

  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的研究工作致力于为探索我国地方政府发展的实践进路提供数据借鉴和支撑,并提出改进与提升地方政府发展能力的系统性建议,其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立足地方政府发展构建“三结合”的系统性指标体系。研究团队结合文献研究与开放式实地调查等,运用专家分析法和隶属度评价对指标进一步筛选,将地方政府发展能力逐级分解为6项一级指标,即六大核心发展能力,15项二级指标和70项三级指标。指标体系构建的特点:一是内外部相结合,一级指标由反映政府自身发展的资源利用、科学履职与学习创新等内部发展能力指标,和反映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服务提供能力等外部能力指标共同构成;二是主客观相结合,70项三级指标中包含40项主观指标和30项客观指标;三是动态静态相结合,既包含衡量地方发展水平的静态指标,也包括衡量地方政府发展变化的增长率等动态指标。

  二是兼顾科学、可比和创新特征对指标与方法进行持续改进。就指标体系而言,研究团队在充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指示精神的基础上,保持一、二级指标相对稳定,结合技术创新与地方政府改革发展等对三级指标进行持续改进,2022—2023年增加了应急管理相关文件发布数等7项三级指标,体现了指标体系的开放性和延展性。在数据分析方面,在采用基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重要性—绩效分析法和主客观综合赋权法,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并提高整体研究的科学性。在指标权重设置方面,采用熵权法确定主观权重系数,并采用差异系数法确定客观权重系数,进而通过主客观赋权的组合方法,确定指标体系的最优组合权重。

  三是通过归纳“最佳实践”促进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持续提升。研究团队在研究工作伊始,就确立了不以排名为目的的基本思路,重点关注从不同维度、不同类型等方面提出地方政府发展的“最佳实践”,并对其进行剖析,提出可供参考和借鉴的有效路径。例如在城市群中,“最佳实践”为长三角地区;直辖市中,“最佳实践”为上海市;在省会城市中,“最佳实践”为合肥市;在不同地区中,“最佳实践“为东部地区;在不同规模城市中,最佳实践为“超大城市”等。在以数据分析确定“最佳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横向比较,有针对性地分析其成为最佳实践的改革与发展特征,尝试为其他城市政府的发展提出可供借鉴的思路。

  中国地方政府发展能力指数2024年的指标修订与主观数据收集工作已经完成。与之前年份相比,在样本城市选择上,首次实现了除港澳台以外省级政府全覆盖,并且样本数量显著提升,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写工作也已经全面启动。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闫琪】